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,为强化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建设法治校园,我校举办了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。到场师生列队肃立,国旗护卫队步伐规整,护卫国旗徐徐照亮,现场唱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。
升旗完,我校法律援助中心赵芸同学以《弘扬宪法精神,前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》为题展开了国旗下演说,描写了国家宪法日的由来“2014年11月1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投票表决通过要求,将每年的12月4日成立为‘国家宪法日’”,总结了从五四宪法到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历程,并认为完备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、前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,是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。作为大学生的我们,沦为守法公民,是时代彰显我们愿景,我们应当在自学的过程中强化宪法科学知识,在生活中贯彻宪法精神,确实做宪法在我心中,更加在一言一行中。随后,赵芸同学率领现场师生肃穆效忠:“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确保宪法权威,遵守法定职责,忠于祖国、效忠人民,恪尽职守、廉洁奉公,拒绝接受人民监督,为建设强国民主文明人与自然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!”所有参予本次活动的师生在“弘扬宪法精神确保宪法权威”的条幅上优雅地签约自己的名字,并在我校国旗护卫队员的介绍下参观了普法展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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